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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方案》的通知

2020-11-30     浏览次数: 143

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方案》的通知


研究中心各分室:

为做好疫情后期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经研究中心讨论研究,决定印发《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方案》,请各位师生务必遵照执行,认真做好各相关工作。


附件: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方案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2020年4月2日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方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人才培养任务,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据《贵州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方案》、《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中心科研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位职工、导师和相关研究生务必遵照执行。

  1. 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贵州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方案》为准则,认真完成开学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作为当前首要任务。

二、组织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为有效防范疫情发生,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逐步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实验室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后期工作恢复领导小组”,由导师和相关职工组成工作组成员,实施相关科研疫情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丁贵杰

副组长:周运超

成员:韦小丽、赵杨、谭伟、徐刚、吴峰、范付华、孙学广、郭其强、高超、马志慧、吕艳超、杨菊、刘茂樱

(二)研究生返校管理

1.未接学校通知的研究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申请返校的研究生,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做好防护工作,并对其健康状况负责。

2.为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减少科研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安全,有序完成项目任务,对必须进出实验室的研究生强化管理。

三、研究生进出实验室管理措施

(一)实验室运行准备阶段

1.实验室全面消毒。学生进校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

(1)实验室消毒。开学前,按照要求彻底清扫实验室用房;按规定对实验室以及公共空间等进行全面消毒。一是保证实验室卫生清洁,桌面整洁、室内无垃圾等。二是实验室使用期间尽量保持通风畅通。三是按学校规定喷洒消毒药物或擦拭。

(2)设施设备消毒。凡开展实验需要使用的设备,实验前必须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验设备的特点和使用频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

2.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即将运行的实验室应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

3.实验室开放条件。根据返校学生人数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实验室开放数量。使用人需向中心提交实验室运行申请,经实验室管理老师、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后方可开放运行。

(二)实验室正常运行阶段

1.日常安全巡查要求。实验室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各项防护规定,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事件。实验室负责人每天要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实验室人员健康状况、防护措施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2.实验环境消毒要求。实验室内部环境、设施设备的消杀工作,要做到早晨和中午各一次,并填写《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毒情况登记表》。

3.进出实验人员管理要求。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履行测温健康检查及登记,经测量体温,消毒,扫贵州健康码显示绿码的方可在上班时间进出实验室;均应身穿实验服、佩戴口罩、手套等相应防护装备,合理安排实验时间,采取“错峰”实验并保持安全间距开展实验,避免多人扎堆聚集做实验。实验人员要认真填写《疫情期间人员进出实验室信息登记表》,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及时将近期行踪、隔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报送。

4.实验过程管理要求。每次进入前必须先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和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进入实验室时必须有老师同在,老师原则上为研究生导师或导师指定的老师;进出必须登记,工作内容必须记录。

操作期间保证人与人间隔一米以上,禁止师生在实验室开展讨论和面对面指导活动,保证实验室保洁和通风,口罩、手套和防护用品定点收集,不得随意抛丢,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消除疫情隐患。

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开展。实验结束后,及时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保持整洁的实验环境。离开实验室前,必须确保实验室水电、门窗和仪器设备安全,完成相关工作并对实验室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后,即刻离开实验。

5.防疫消毒品使用要求。实验期间,应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

温馨提示:酒精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室内消毒禁止喷洒应采取擦拭式消毒,注意室内通风,务必远离明火谨防闪点引爆。84消毒液具有一定的氧化性、腐蚀性及致敏性,调配使用须佩戴橡胶隔离手套,严禁与其他消毒或清洁产品混用,最好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四、责任明确

研究中心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科研管理工作之中,接受学校和相关部门督导检查,导师为研究生健康状况及安全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因研究生进出管理不到位、隐瞒报告、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原则上,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分管领导为相应等级的责任人。





附件:1.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人员进出实验室信息登记表

2.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毒情况登记表

3.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登记表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2020年4月2日

附件1: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人员进出实验室信息登记表


实验室名称及房间号:

序号

姓名

学号/职工号

身体健康状况

体温(℃)

进入实验室
日期、时间

离开实验室时间

实验项目
及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请本人如实填写表格内容。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需立即与校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851-83620296



附件2: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毒情况登记表

实验室名称及房间号:

序号

完成消毒
日期、时间

消毒对象
(地板、设备设施等)

消毒剂名称及浓度

消毒方式

消毒人员

备注

喷洒

涂擦

































































 附件3: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居住地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省外居住地

离开省外
时间及地点

进入花溪时间

从省外进入花溪交通方式

密切
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出现
上呼吸道症状
(发热、咳嗽
、乏力)

直系亲属联系方式

备注

公共交通类
(需填报具体班次信息)

自驾类

飞机

高铁
(普列)

旅游

轮船

自驾汽
车或摩
托

1



















2



















3



















4



















5



















6



















填表说明:“密切接触”是指共同居住、学习、工作等情形,且没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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